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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志刚、彭新波、武汉速能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转让768.1万股,占总股本2.69%,受让方:上海金锝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3.5万股)0.01%、芜湖元康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5万股)0.01%、宁波平方和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5万股)0.01%、至简(绍兴柯桥)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3.6万股)0.01%、南方基金(10.7万股)0.04%、江苏瑞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79万股)0.28%、深圳市康曼德资本管理有限公司(8万股)0.03%、上海伊洛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53.8万股)0.19%、摩根士丹利国际股份有限公司(17.5万股)0.06%、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凌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5万股)0.05%、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68.2万股)0.24%、宁波宁聚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1.5万股)0.01%、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4万股)0.01%、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7.6万股)0.1%、上海宁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4万股)0.01%、深圳润盈达投资有限公司(1.5万股)0.01%、国泰海通金融控股有限公司(1.5万股)0.01%、UBS AG(40.6万股)0.14%、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30万股)0.81%、晋江润熙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5万股)0.01%、江西金投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2万股)0.01%、青岛鹿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3万股)0.01%、量函(上海)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6万股)0.02%、博道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5万股)0.01%、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5万股)0.01%、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69万股)0.24%、上海牧鑫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5万股)0.01%、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45.8万股)0.16%、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1万股)0.07%、南京盛泉恒元投资有限公司(14万股)0.05%、上海证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2.7万股)0.01%、上海迎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5万股)0.01%、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3.9万股)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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