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选理由:2026年7月18日,公司收到第一大股东亚泰集团发送的《告知函》,其债权人长春融兴以亚泰集团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有重整价值和拯救可能性为由,向长春中院申请依法对亚泰集团进行重整,并同时提出预重整申请。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亚泰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721,168,74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0.81%,其中,亚泰集团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355,190,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49.25%。由于上述申请尚未被法院正式受理,亚泰集团后续是否进入重整及预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如亚泰集团被决定进行预重整或者申请人对亚泰集团的重整申请被裁定受理,将可能对公司股权结构产生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