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刷屏!强一股份上市199天实控人离婚,分割10.86%,税到底怎么交?
2025年12月30日上市,2026年7月17日公告离婚——仅199天。财税人从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双重视角,拆解这宗刷屏离婚案的税务真相。
中诚盈禾税务师事务所· 2026年7月20日
凭借财税人的认知,我可以很明确地说:网上很多关于"上市公司离婚案"的短视频观点,是不实的,甚至是故意误导的。
2026年7月17日,强一股份(688809)一纸公告把 A 股炸开了锅: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周明离婚,将合计 14,069,078 股、10.86%的公司股份分割给前妻蒋春兰。
而这距离强一股份上市,才过去了 199 天——2025 年 12 月 30 日上市,2026 年 7 月 17 日离婚,连 7 个月都不到。
上市 199 天就离婚,
这到底是感情破裂,还是资本套路?
抖音上、视频号里,各种财经博主又开始表演:"这是离婚套现!""这是为了避税!""这是把股权转给前妻,自己金蝉脱壳!"
评论区里一片恍然大悟,仿佛 A 股上市公司离婚就是为了割韭菜。甚至有人拿着这些视频来咨询:"老师,视频里说可以这样规划,我们公司能不能也学学?"
今天,我用财税人的视角,把这件事背后的5个关键事实掰开揉碎讲清楚,并专门算一下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到底怎么交。读完你会发现,事情远没有短视频说得那么玄乎,真正的财税处理,也不存在什么"独门秘籍"。
一、离婚不是"套现",限售股不会因为离婚就变成流通股
短视频观点:离婚了,股份就能卖,大股东变现跑路。
财税真相:离婚只是非交易过户,限售股的锁定期继续计算。
以强一股份为例,周明分割给蒋春兰的股份,性质是 IPO 前限售股,锁定期 36 个月,要到 2028 年 12 月 29 日才能解禁。
也就是说,离婚公告发布后,蒋春兰至少两年半内不能卖一股。如果这叫"套现",那这套现周期未免也太长了。
法规依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及交易所减持指引——限售股份在锁定期内不得转让,非交易过户不改变股份性质。
二、离婚分割股权不征税,这不是"避税",而是法定政策
短视频观点:离婚分割股权不用交税,所以是为了避税。
财税真相:分割环节不征税,但后续减持要交 20%个人所得税;企业/合伙企业减持还要交 6%增值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2014 年第 67 号公告)第十三条,继承或将股权转让给其能提供具有法律效力身份关系证明的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以及对转让人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可视为有正当理由。
简单说:夫妻离婚分割股权,本身不是交易,不确认财产转让所得,不缴纳个人所得税。这是税法对家庭财产分割的常规安排,不是上市公司大股东的特权。
但请注意,免税的是"分割"这个环节,不是"减持"这个环节。离婚后,如果蒋春兰在二级市场减持,仍需按 20%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通过合伙企业持股平台减持,还要缴纳 6%增值税。
三、离婚不能规避减持新规,一致行动协议和实控人认定都在
短视频观点:把股权转给前妻,自己持股比例下降,就不是大股东了,可以规避减持限制。
财税真相:只要签了《一致行动协议》,前妻/前夫仍属于实控人阵营,减持规则照样适用。
强一股份的公告里明确写了:周明与蒋春兰签署 10 年期一致行动协议,蒋春兰作为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股东大会决策上与周明保持一致。
这意味着:
蒋春兰持有的股份,仍被认定为周明及其一致行动人控制的一部分
减持时仍需遵守大股东减持预披露、减持比例限制等规则
上市公司控制权结构没有实质变化
想通过离婚把大股东"变小股东",从而绕过减持新规?在现行监管框架下,基本行不通。
四、真正的"减持承诺"比离婚本身更值得关注
短视频观点:离婚了,未来肯定要减持,股价要暴跌。
财税真相:承诺到位、节奏可控的减持,不等于"砸盘"。
强一股份公告中,蒋春兰承诺:解禁后 5 年内减持不超过 500 万股,每年不超过 100 万股。
按公告时股价 423 元计算,每年最多减持约 4.2 亿元市值;14,069,078 股全部减持完理论上需要 14 年以上。
对比一下 A 股历史上被诟病较多的案例:
三六零:离婚分割后,前妻获得 6.25%股权,未签一致行动协议,市场担忧股权分散
昆仑万维:离婚分割后,前妻减持比例较高,引发股价大幅波动
强一股份的做法——限售期+一致行动协议+严格减持承诺——反而更接近"财产分割+控制权稳定"的安排,而不是"套现跑路"。
五、财税"规划"不能改变事实,离婚分割免税不是啥独门秘籍
短视频观点:找财税专家规划一下,离婚分钱不用交税。
财税真相:个人离婚分割股权免税,本来就是法定政策,不需要"规划"。
很多短视频把"离婚分割股权不征税"包装成某种高端财税筹划,仿佛只有他们能办到。其实:
夫妻间房产过户、股权分割、存款分割,本来就属于家庭财产分割,不涉及增值税、个人所得税
这不是钻空子,而是税法对婚姻关系解除的常规安排
真正需要专业能力的地方,是后续减持的税负测算、持股架构优化、合规申报,而不是"教你怎么离婚不分税"
拿着法定免税政策当"筹划成果",是短视频财税博主最常见的套路。
六、强一股份离婚案,后续减持的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到底怎么交?
上面说的是"误区",下面具体算一下税。很多人关心:蒋春兰拿到 10.86%股权后,如果未来减持,要交哪些税?
(一)个人所得税:分割时不交,减持时按 20%交
离婚财产分割不属于有偿转让,不确认股权转让所得,因此分割环节不缴纳个人所得税。这是《个人所得税法》及 2014 年第 67 号公告的常规适用。
但蒋春兰后续减持时,需要按"财产转让所得"缴纳 20%个人所得税。计税公式为:
应纳税额=(转让收入-股权原值-合理费用)× 20%
股权原值怎么确定?根据财税〔2009〕167 号、财税〔2010〕70 号规定,个人转让限售股,如果无法提供完整、真实的原值凭证,主管税务机关可以按转让收入的 15%核定原值和合理费用。这意味着实际税负可能高达转让收入的 17%(85%× 20%)。
以强一股份为例,如果蒋春兰未来减持 100 万股,减持价格 500 元/股,收入 5 亿元;按 15%核定成本,应纳税所得额为 4.25 亿元,个人所得税约 8,500 万元。如果能证明原取得成本(如 IPO 发行价或原始出资成本),则按实际成本扣除,税负会低很多。
(二)增值税:个人免征,企业和合伙企业照交 6%
1.蒋春兰作为个人直接持股:免征增值税。
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财税〔2016〕36 号附件 3)第一条第(二十二)项,个人从事金融商品转让业务免征增值税。A 股股票属于金融商品,因此蒋春兰未来减持强一股份,无论持有的是限售股还是流通股,均不缴纳增值税。
2.周明通过合伙企业间接持股部分:减持要按 6%交增值税。
公告中提到,分割的股权包括 500,000 股间接持股,通过天津知强合一、天津众强行一、新沂强一三个合伙企业持有。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 号),单位转让金融商品应按"金融商品转让"缴纳 6%增值税,合伙企业属于"单位"范畴,因此:
合伙企业增值税=(卖出价-买入价)×股数× 6%÷ 1.06
以间接持股 50 万股、减持价格 500 元/股、买入价(IPO 发行价)假设为 50 元/股计算:
?差价= 500 - 50 = 450 元/股
?销售额= 450 × 500,000 = 2.25 亿元
?增值税≈ 2.25 亿× 6%÷ 1.06 ≈ 1,274 万元
买入价怎么确定?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2016 年第 53 号公告)第五条,IPO 形成的限售股及解禁前孳生的送转股,以 IPO 发行价为买入价。
3.离婚分割不改变增值税纳税义务。
离婚财产分割本身不是应税交易,不产生增值税纳税义务。但分割后,谁持有、谁未来减持,谁就承担相应的增值税。蒋春兰直接持股部分免征;合伙企业持股部分,由合伙企业作为纳税人缴纳 6%增值税。
(三)印花税:买卖双方都要缴,目前减半征收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减半征收证券交易印花税的公告》(2023 年第 39 号公告),自 2023 年 8 月 28 日起,A 股证券交易印花税实施减半征收,出让方按成交金额万分之 2.5 缴纳。受让方也需缴纳相同税率。
需要注意的是,离婚非交易过户是否缴纳印花税,目前实践中存在不同口径。部分地区税务机关认为非交易过户不属于印花税应税行为,不征税;部分地区则认为应参照交易过户按万分之 2.5 缴纳。建议提前与主管税务机关沟通确认。
那么,强一股份离婚案到底该怎么看?
1.这不是短期套现。股份仍在限售期,解禁至少要到 2028 年底;蒋春兰还做了 10 年一致行动承诺和 5 年减持承诺,短期无法变现。
2.这不是避税。离婚分割本身不征税是法定政策,后续减持该交 20%个税还要交。如果真想"套现",直接协议转让一次性变现反而更常见,而不是离婚后长期锁定。
3.这是控制权稳定的财产分割。签 10 年一致行动协议、承诺减持节奏,核心目的是稳定控制权和市场预期,不是把股权"送出去"。
4.短期股价下跌是情绪交易。公告当日跌 9.6%,更多是市场对"离婚"标签的条件反射,不是基本面恶化。中长期影响取决于 2028 年解禁后的实际减持节奏和公司业绩兑现。
写在最后:别被短视频断章取义
我经常遇到这样的情况:有人拿着抖音视频来咨询,说"视频里说可以这样规划""视频里说可以那样避税"。
我的态度一直很明确:事实判断不能断章取义,财税合规更没有捷径。
短视频为了流量,会把一个复杂的股权分割和减持安排,简化为"离婚套现""合法避税""割韭菜"几个刺激眼球的标签。
但真实的财税处理,需要考虑:
股份性质(限售股还是流通股)
股东身份(自然人、企业、合伙企业、境外机构)
取得成本(原始股、定增、二级市场)
减持规则(预披露、比例限制、一致行动)
税种差异(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
这些细节,任何一个短视频都讲不清楚,也讲不深入。如果你真正涉及上市公司股权分割、减持安排、税务合规,别光刷视频,要找专业团队把交易结构、涉税处理、合规路径逐一论证清楚。
记住一句话:能被你刷到的"财税秘籍",大概率不是秘籍;真正的风险,往往藏在那些短视频没说的细节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