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浙商证券在线2026-09-19
9月16日,浙商证券作为主承销商及簿记管理人,助力沈阳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成功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债券简称“26产投K1”)。本期债券发行规模2.5亿元,期限3+2年,票面利率2.05%,创东北地区可比公司债券发行票面利率历史最低。这是浙商证券首次主承销东北地区公司债券,标志着公司“长三角+京津冀”双核驱动的全国化布局在东北市场取得新突破。
本期债券为沈阳产投集团首次发行公司债券,也是浙商证券首次作为主承销商服务东北地区发行人。项目推进过程中,浙商证券党委书记、董事长钱文海先后于2025年8月、2026年6月两度带队赴沈阳开展专项对接,走访沈阳市国资委、沈阳产投、盛京金控等重点单位,并与沈阳市国资委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浙商证券依托债券承销专业优势,对接落实审核问询,推动项目完成申报、获批与发行,以南北金融资源协同服务东北实体经济。
本期债券发行获得市场机构踊跃认购。票面利率2.05%创东北地区可比公司债券发行票面利率历史新低,体现了资本市场对沈阳产投集团信用资质和浙商证券专业承销能力的认可,也为东北地区国有企业用好交易所债券市场、降低融资成本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范本。
本期债券为科技创新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拟将1.75亿元用于科技创新领域相关的股权投资和基金出资。其中,1.5亿元拟投向国内唯一覆盖1至110MW全功率谱系的自主化燃机企业——中国航发燃气轮机有限公司;0.25亿元拟出资沈阳盛科恒信股权投资基金,重点投向新能源、新材料等领域科技型企业。浙商证券通过科创债对接科技创新融资需求,推动直接投资与科创基金协同,支持沈阳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和新质生产力发展。
沈阳是东北地区中心城市和老工业基地核心枢纽,肩负产业转型升级与东北全面振兴的重要使命。浙商证券将沈阳定位为开拓东北市场的核心支点,持续将长三角成熟资本市场运作经验、优质产业资源储备和专业化投行服务能力引入东北,以市场化金融工具助力当地企业拓宽融资路径、优化债务结构、激发内生动能。浙商证券将继续秉持“同创、同享、同成长”的理念,发挥投行专业优势,强化跨区域资源整合能力,服务新时代东北全面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