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公司公告2026-07-15
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近日收到中国人民银行《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银许准予决字〔2026〕第67号),同意本行在全国银行间市场及境外市场发行资本补充债券。行政许可有效期截止至2027年6月30日,有效期内资本补充债券新增余额不超过15亿元,余额不超过15亿元。本行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做好资本补充债券(二级资本债券)的发行、管理及信息披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