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公司公告2026-07-16
中国人民银行于2026年6月30日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同意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全国银行间市场及境外市场发行普通金融债券。行政许可有效期至2027年6月30日,有效期内普通金融债券新增余额不超过210亿元,余额不超过1500亿元。该行可自主选择分期发行时间,并应稳妥安排发行,加强内控合规与资产负债管理,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