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马鞍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6-10-19
根据《马鞍山市级国有建设用地分宗、合宗办理规则(试行)》(马自然资规〔2024〕362号)文件要求,现按程序将马钢股份七里甸料场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分宗公示如下:
一、公示内容
分宗前:2025年5月,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办理不动产权证(皖(2025)马鞍山市不动产权第0024962号),权利类型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权利性质为作价出资(入股),证载用途为工业用地,证载面积111937.87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为1993年6月30日至2043年6月30日止。
分宗后:分宗后不动产登记面积分别为:地块一面积110706.22平方米和地块二面积1231.64平方米,分宗后总面积不变。分宗后两宗地进行分开登记,两宗地权利人一致,权利类型均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权利性质均为作价出资(入股),用途均为工业用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终止时间均为2043年6月30日。
二、公示期
2026年10月19日至2026年10月23日(共5个工作日)。
三、意见反馈方式
我局在马鞍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在公示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述内容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材料形式向我局反应。公示期满后,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审查没有发现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我局将按规定办理土地分宗手续。
四、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马鞍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花山分局
书面意见邮寄地址:马鞍山市花山区湖南东路国际华城一村1栋1号
联系电话:0555-5211105
附件:宗地分割示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