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公司公告2026-07-14
新钢股份公告,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6年7月14日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新钢股份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未来三年(2026-2028年度)每一年度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不低于该年度可分配利润的50%,且每一年度拟分配的现金红利不低于每股0.1元人民币。公司以现金支付为对价实施回购股份的,视同现金分红,纳入相关比例计算。本次修订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