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公司公告2026-07-03
辽宁成大公告,就上交所《关于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上证公函【2026】0948号)进行回复。公司说明商品流通业务和进出口贸易业务收入确认政策符合企业会计准则,除已披露的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外无其他变化;前十大客户及供应商均非新增,与其不存在关联关系,交易具有商业实质;报告期内商品流通业务营收70.2亿元、毛利率1.53%,进出口贸易业务营收14.73亿元、毛利率18.46%,二者变动方向及毛利率差异系因业务模式、市场环境及产品结构不同所致;部分贸易业务收入确认方法由总额法调整为净额法系基于审慎原则,不存在其他应更正未更正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