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公司公告2026-07-16
京能电力公告,公司于2026年7月1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规定,因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到账至今已超过五个会计年度且已全部使用完毕,故本次发行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亦无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