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上海证券报2026-07-20
A股史上最大财务造假案——康美药业案追偿迎关键进展。
7月20日,康美药业发布公告称,公司近日收到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两起追偿权纠纷案的一审判决。法院支持了康美药业的部分追偿请求,判令马兴田、许冬瑾向公司赔偿13.96亿元;邱锡伟在1.42亿元范围内承担补充清偿责任;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1.41亿元范围内承担补充清偿责任。
根据公告,两起追偿诉讼均源于2021年的全国首例证券集体诉讼案。当年,康美药业因财务造假被广州中院判令向52037名投资者赔偿投资损失约24.59亿元。马兴田、许冬瑾、邱锡伟及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等承担全部连带赔偿责任。康美药业在破产重整程序中依据《重整计划》完成了对投资者的全部赔偿,并于2021年12月29日收到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确认重整计划已执行完毕。
完成赔偿后,康美药业于2022年4月27日向法院提交立案资料,向其他责任人依法主张其应承担的连带清偿责任。其中,诉马兴田、许冬瑾、邱锡伟一案涉案金额约26.08亿元;诉正中珠江一案涉案金额约3.41亿元。两案历经多年审理——马兴田案于2024年3月立案、2025年5月开庭;正中珠江案则经历了从越秀区法院到广州中院的提级管辖,于2025年7月开庭——直至此番一审宣判。
康美药业在公告中表示,本次判决均为一审判决,目前尚未生效且处于上诉期内,后续进展和执行情况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法律相关规定积极行使诉讼权利,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从判决金额来看,法院并未全额支持康美药业的追偿请求——马兴田案中,公司索赔约26.08亿元,获判赔13.96亿元;正中珠江案中,公司索赔约3.41亿元,获判1.41亿元补充责任。这意味着上市公司在完成24.59亿元投资者赔偿后,通过追偿诉讼能够实际收回的金额仍存在较大不确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