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公司公告2026-07-20
康美药业公告,近日收到广州中院一审判决,判令马兴田、许冬瑾赔偿13.964亿元,邱锡伟在1.417亿元范围内承担补充清偿责任;另判令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1.407亿元范围内对前述债务承担补充清偿责任。上述判决尚处上诉期,未生效,后续执行存在不确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