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公司公告2026-07-01
澄星股份公告,公司于2026年6月30日收到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4)最高法民申3406号】,准许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撤回再审申请。该案涉诉金额为人民币2.202亿元及利息,公司作为被告方,此前已获无锡中院驳回起诉、江苏省高院维持原裁定。本次裁定不会对公司本期或期后损益产生负面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