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公司公告2026-07-17
思泉新材公告,公司近日与兴业银行东莞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控股子公司广东可铭与兴业银行东莞分行在一定期限内连续发生的债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被担保的主债权本金最高余额为人民币2000万元;为控股子公司东莞泛硕与兴业银行东莞分行在一定期限内连续发生的债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被担保的主债权本金最高余额为人民币2000万元;同时公司与华润银行广州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广东可铭与华润银行广州分行签订的《综合授信合同》所发生的债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被担保的主债权本金最高余额为人民币3100万元;为东莞泛硕与华润银行广州分行签订的《综合授信合同》所发生的债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被担保的主债权本金最高余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对广东可铭的担保余额为1543.62万元,对东莞泛硕的担保余额为0万元。截至公告日,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的实际担保余额为1543.62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