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公司公告2026-07-06
鑫宏业公告,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3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理财产品、国债逆回购、信托产品等。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该事项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