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冠龙节能2026-10-12
案号:(2025)沪0112民初53544号
近日,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冠龙节能)诉上海冠隆阀门机械有限公司、上海良蝶阀门科技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迎来一审判决。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作出宣判,标志着冠龙节能取得本次维权的阶段性胜利。
△ 以上为部分判决书
品牌遇困,“傍名牌”恶意混淆
深耕阀门行业多年,“冠龙”品牌凝聚着几代人的匠心,是企业数十年技术沉淀、品质坚守与市场口碑沉淀下来的宝贵无形资产。然而市场上,有部分市场主体刻意使用与“冠龙”近似的“冠隆”字号“傍名牌”,混淆企业来源,生产并销售侵权产品。
此类行为,既侵犯了冠龙节能的注册商标专用权,扰乱行业正常市场秩序,也极易误导广大客户,让采购方难以辨别企业真伪,面临产品质量、售后保障缺失等诸多风险,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冠龙节能部分商标
坚守初心,坚决捍卫品牌权益
品牌维权之路从来并非一帆风顺。从证据固定、梳理侵权事实,到立案起诉、庭审举证辩论,整个过程耗费大量人力、物力与时间成本。面对仿冒混淆行为,冠龙节能始终立场坚定、绝不妥协。我们坚信,维权不只是守护企业自身品牌商誉,更是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肩负起对广大客户和消费者的责任。
本次司法判决判令被告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限期变更企业名称,停止生产销售侵权产品,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一纸判决,彰显了法律对知识产权的有力保护。“傍名牌”、恶意混淆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约束。知识产权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抵制侵权仿冒,是法治市场的必然要求。
零容忍侵权,共建行业健康发展生态
此次胜诉是冠龙节能品牌保护路上重要一步,但远不是终点。未来,冠龙节能将持续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对商标侵权、不正当竞争行为保持“零容忍”,持续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同时我们呼吁行业同仁坚守诚信经营底线,尊重知识产权,共同抵制仿冒混淆乱象,共建良性健康的行业生态,守护消费者权益,助推阀门行业高质量发展。
??选购提醒:广大客户选购阀门产品请认准“冠龙”正品,仔细甄别企业主体信息,谨防近似字号造成混淆,规避质量与售后风险。如遇疑似仿冒产品,可联系我司进行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