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读创2026-07-20
7月20日盘后,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康生化”或“公司”)发布关于公司出售资产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称,公司正式决定终止2024年审议通过的向福建浦潭热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潭热能”)出售固定资产及土地使用权的关联交易。因标的资产产权过户手续繁琐、买方相关业务资质缺失,叠加公司自身技改扩容的环保合规需求,原有交易目的已难以落地。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终止交易、互不追责,公司需退还对方扣除租赁及利息费用后的剩余款项超6126万元,本次终止交易不会对公司经营及财务状况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亦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此前,公司2024年3月12日、2024年3月29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向浦潭热能出售位于福建省浦城县浦潭生物专业园的部分设备类固定资产、建筑物类固定资产及国有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标的资产”),公司与浦潭热能签订了《资产转让协议》(以下简称“原协议”)。
截至目前,由于标的资产相关不动产权证办理手续涉及程序复杂且耗时较长,产权未能办理过户,原协议约定的合同目的短期难以实现。
一方面是浦潭热能因相关原因截至本公告日尚未能取得对外处理污水、固废的业务相关资质、许可,无法自主开展承接他方污水、固废的处理业务,目前浦潭热能将标的资产回租给绿康生化主要用于处理绿康生化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水及相关的固废物;另一方面是绿康生化因搬迁与技改项目环保合规要求,需要进一步扩容污水处理能力及办理相关环保合规许可。
基于原协议的交易目的迟迟未能实现,且为了更好的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交易各方经友好协商,决定终止本次交易,交易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2026年7月20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出售资产事项的议案》,决定终止本次资产出售交易,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交易对方签署《资产转让协议之终止协议》并办理后续结算及相关事宜。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收到浦潭热能资产转让款人民币6,750万元(含税)。经双方协商一致,剔除公司累计向浦潭热能支付标的资产租赁费用及利息费用,公司应退还浦潭热能价款合计人民币61,265,955.54元。
截止前期交易公告日,存在过去十二个月内洪祖星为浦潭热能实控人,其子洪鸿铭过去十二个月内曾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况,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浦潭热能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故前期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截止本次公告披露日,前述关联关系情况已消除,本次拟签署《资产转让协议之终止协议》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公告表示,终止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7月14日晚间,绿康生化发布编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公司本期净利润预计为正值,实现扭亏为盈。
公司预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盈利600万元至850万元,上年同期亏损5857.09万元;预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盈利894万元至1144万元,上年同期亏损6308.00万元;预计基本每股收益盈利0.0386元至0.0547元,上年同期亏损0.3769元/股。
公司已就本次业绩预告相关事项与会计师事务所完成预沟通,双方在预告财务数据方面不存在重大分歧,本次业绩预告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或预审计。
公司本期归母净利润实现扭亏为盈存在两项主要原因,一是公司2025年完成剥离当年深度亏损的光伏胶膜子公司;二是公司兽药业务依托技术、渠道拓展与精细化管理,营收实现较快增长,运营成本得到压降,经营效益有所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