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大河财立方2026-07-17
7月17日,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ST英飞)发布公告称,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深圳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英飞拓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已由深圳证监局调查完毕,深圳证监局依法拟对公司及相关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经查明,英飞拓涉嫌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英飞拓(杭州)信息系统技术有限公司和新普互联(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系英飞拓全资子公司。2019年至2020年,英飞拓系统和新普互联通过虚构项目、提前确认收入等方式,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虚增(虚减)财务费用,虚增利润总额。
英飞拓系统和新普互联上述行为导致英飞拓2019年至2020年分别虚增营业收入4.92亿元、3.78亿元,分别占当期报告记载金额的10.36%、7.21%;虚增利润总额8436.43万元、4813.29万元,分别占当期报告记载金额的108.04%、44.72%。英飞拓披露的2019年、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JEFFREYZHAOHUAILIU(刘肇怀)为英飞拓董事长,时任英飞拓联席总经理(负责海外业务);刘新宇时任英飞拓董事、总经理;饶轩志时任新普互联董事、总经理;叶剑为英飞拓系统董事、总经理。上述人员系公司信息披露违法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张衍锋时任英飞拓副董事长,相继担任英飞拓总经理、副总经理;李德富时任英飞拓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华元柳为英飞拓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时任英飞拓董事;刘兢2020年8月至2023年6月担任新普互联财务总监;韩磊2017年5月至2020年9月担任新普互联财务总监。上述人员系公司信息披露违法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深圳证监局拟决定:
一、对英飞拓给予警告,并处以550万元罚款;
二、对JEFFREYZHAOHUAILIU(刘肇怀)、刘新宇、饶轩志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220万元罚款;
三、对叶剑给予警告,并处以160万元罚款;
四、对张衍锋、李德富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10万元罚款;
五、对刘兢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
六、对华元柳、韩磊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0万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