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深交所互动易2026-07-06
irm3396015问蓝帆医疗(002382)贵公司全球科创总部及产业化基地项目的电力工程,据贵司自行提交的证据显示,时任监事会主席卢凌威与李振平董事长的聊天记录载明:“有一家政府领导介绍的单位现在正在参与电力项目。”法院终审未采信该抗辩,认定贵司构成缔约过失。请问:1.该“政府领导介绍的单位”是否为高于市场价60%的中标单位?2.此事是否已向投资者充分披露?3.以“政府领导介绍”为由排除合作方,是否合规?请逐一正面回应。
2026-06-02 10:08:06
蓝帆医疗答irm3396015
您好,您已就该案件在互动易平台从多个角度高频提问,感谢您对公司的监督与关注。您提及的案件系双方业务接洽过程中产生的商事纠纷,法院已做出相关判决,结合案件性质及影响评估,预计不会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日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未触发临时披露义务。公司已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在2025年半年度报告中对报告期内相关诉讼事项进行例行披露,充分履行对投资者的信息披露义务。再次感谢您的关注。
2026-07-06 11:4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