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深交所互动易2026-10-15
irm1581512问海鸥住工(002084)8月21日,博泰车联与中馀投资等签订的股份转让协议中:“受让方确认其不晚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 40 日内向香港联交所递交召开审议本次交易股东会的通函,且最晚不晚于香港联交所对该次股东会通函审批通过后 20 日内召开股东会,逾期转让方书面催告受让方后 30 日内,受让方仍未召开审议本次交易的股东会的,视为受让方根本违约”,现距离协议签署日已超过40日,博泰车联是否已向港交所提交通函?受让方是否违约?
2026-10-14 11:43:02
海鸥住工答irm1581512
您好!本次交易双方中馀投资与博泰车联正按《股份转让协议》的约定履行。公司将密切关注本次控制权变更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相关进展请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谢谢您的关注!
2026-10-15 16:3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