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公司公告2026-07-17
华峰化学公告,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6年7月1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独立财务顾问、评估机构及法律顾问的议案》《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及《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会议同意聘请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独立财务顾问,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为法律顾问,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为资产评估机构;同时聘请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备考审阅机构。其中,《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