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公司公告2026-06-30
诚志股份公告,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同意聘任刘明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刘明先生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截至公告披露日,刘明先生暂未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合格证明,其承诺将及时参加培训并取得证书。在取得任职资格证明前,由公司董事长全程代行董事会秘书法定职责;待取得证明后,刘明先生将正式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