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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多方竞局中各方之间的对抗性会发生分化

  这种不平衡会导致两个结果,形成密切合作的集团和在分化出不同阵营。 

  1.3.多方竞局分化出不同阵营 

  根据这种攻击意识的不平均可以把竞局划分成不同阵营。两个相互之间攻击意识不强而又有着共同的敌方的竞局方可以划在同一阵营,两个互相攻击意识都很强的竞局方划在敌对阵营,这样就可以把复杂的竞局局面化为相对简单的几个不同阵营之间的竞局,阵营之间的攻击意识是阵营内部各个个体之间攻击意识的总和。当然,一般而言,多方竞局不可能恰好可以划分为几大阵营,这种划分必然带有某种程度的近似。根据不同阵营之间矛盾的差异,又可以进一步简化为两大敌对阵营——敌对双方,或三大阵营——敌对的两方加上中间派。这种态势是最容易理解的,但这种划分可能人为性更强,因为它是在把一种客观的竞局划分成一种符合人的思惟模式的结构。 

  阵营的出现不仅是分析竞局的主观观点的问题,而且会在竞局中实际产生出来。因为多方竞局的混乱状态使每个人都感到不安,每个参与者都有加盟某个阵营的内在需求,而加盟进来的人越多则阵营越巩固。所以,多方竞局中存在形成阵营的机制。多方竞局经过混乱阶段的逐步酝酿,会逐渐产生阵营的雏形,而这种雏形一旦产生就会形成正反馈,使这种格局得到强化形成最终的阵营。 

  比如,战国时代,战国七雄中以秦国的野心最大,军事实力最强,对相对弱小的六国构成威胁。六国之间虽然也有矛盾,但在秦国的压力下也逐渐联合,形成了秦国和六国两大阵营。战国后期的历史主要是这两大阵营之间的斗争和六国阵营内部的分分合合。 

  在阵营的形成过程中,有一些竞局方会采取行动积极促成对自己有利的阵营态势形成,应用这一策略的成功范例是中国共产党采取的“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建立广泛的统一战线”的政策。 

  1.4.多方竞局中可形成合作关系 

  在双方零和竞局中是不可能出现合作现象的,因为双方的利益直接对立。但在多方零和竞局中,则可能出现合作现象。比如一个三人博弈,如果单独考虑其中的两个人,则这两个人之间的博弈关系不是零和而是变和博弈,两个人总和多少决定于第三方损失的多少,两个人可以通过合作使双方的总得益增加,这样就出现了合作关系。竞局方进一步增多时,出现合作的可能性更大,当然这种合作都是以其它方将受到更大的损失为前提的。 

  这种合作关系会在竞局中自然产生,竞局中的各方之间在竞局外的私人交往和私下谈判可以促成这种合作,但合作的根本动力还是来自竞局本身;当合作符合竞局各方的自身利益最大原则的时候,即使没有任何竞局以外的协议仅仅通过竞局中的“手谈”也可以逐渐形成合作关系;而且通过竞局以外的协议达成的合作,还要在竞局进行过程中实际考验。所以,多方竞局中有时会出现带有信号性质的动作,目的是寻求合作伙伴。 

  比如自然界的生存竞争是一种多方竞局,这种竞局中也自然会形成合作关系,最常见的是种群内部的合作关系,如狼群总是群体出动围猎的,而人类社会更是以高度合作的方式共同适应环境。除此之外还存在种群之间的合作关系,一个典型的例子是人和狗之间的关系,在与其它动物的对抗中狗是人类的帮手,而人又可以为狗提供更为理想的生存和繁育条件,二者合作的结果是两个种群在生存竞争中都更为成功。原始人在与大自然的搏斗中肯定曾大大得益于狗,至今北极的爱斯基摩人仍是如此,人类对狗的感情实源于此。而狗通过和人的合作如今也成了当今世界上数量最多的犬科动物,成为生存竞争中相当成功的一个物种。 

  1.5.多方竞局越严酷合作越稳定 

  即便是在零和甚至负和的情况下,多方竞局的各方之间也可能形成合作,因为从总体上计算竞局虽然是零和的,但如果对其中一部分参与者计算,则其总和是可变的,每一个参与者都会想,如果自己和某些其它竞局方合作,共同去对付其它参与者,就可能使包括自己在内的这一合作团体的总利益变大,因而自己的总利益也相应的增大,这比选择对所有竞局方都对抗的策略要有利。 

  不仅如此,当竞局由温和变得严酷时,即利益总和变小时,这种合作关系还会变得更牢固。因为严酷的竞局可以使各方都意识到唯有在合作团体中才能使自己在这个严酷的竞局中取胜,靠一个人单独的力量是不可能取胜的,所以,竞争压力越大越会把合作团体结合的更紧密。当然,这种更紧密的合作是以对其它竞局方更为强烈的对抗为代价的,这种竞局会同时培养人的对抗意识与合作精神。 

  比如,日本民族是一个对抗意识和效忠意识都很强的民族,这是由于其特殊的地理历史条件决定的。日本是一个岛国,国土面积小,周围为大海所环抱,多地震多台风,物产不丰富,自然环境条件较差,根据前面的分析,总资源较少的常和竞局必然引发激烈的对抗,形成激烈的对抗竞局。封闭的地理环境又象蛊术中的罐子,把竞局各方关起来,加剧对抗的激烈程度,所以激烈的对抗必然是其历史特征。事实上,日本在历史上曾有漫长的时期处于战国时代,各武士集团之间发生激烈的争斗,其残酷程度比中国历史上的政治斗争更甚。例如,历史上曾经统治日本数百年的平氏家族,在被德川家打败之后,族中的男人上至八十岁的老人下至还在母腹中的胎儿,一个不留全被杀光了,当时虽有个别逃走的,但很快也被捉回来杀掉了,因为日本的国土狭小,这种彻底的斩尽杀绝是容易进行到底的。所以,日本武士没有退路,一旦失败只有死路一条,不象中国幅员辽阔,豪杰们中原逐鹿失手还可以远遁塞外、退守巴蜀或逃到岭南,逃不走时潜藏于深山也可保全性命。这种没有退路的竞局态势养成了日本武士的武士道精神,日本武士没有偷生的习惯,因为客观上也没有偷生的可能,面对失败日本武士的传统选择是切腹自杀。 

  这种强烈对抗的多方竞局的又一个结果就是培养了日本人强烈的归属感和效忠团体的意识,因为在严酷的竞局下,靠个人的力量是难以生存的,只有依靠团体力量,共同求得生存。所以强烈的对抗意识是日本民族性格的根本特征,而对团体的效忠精神则是一个次生的特征。时至现代,这种内部团体之间的对抗意识转化为对它国的对抗意识,而对团体的效忠精神转化为民族主义,使得日本在国际政治中的作为带有明显的民族特点。 

  不仅在社会生活中,而且在文化方面也渗透着这种高度对抗造成的张力。日本人不管是研究围棋还是研究水母(日本天皇裕仁是世界上研究水母的几个著名专家之一)都有一种缜密、精研、注重细节、一丝不苟的精神,这其实是其内在的对抗意识在思想方法上的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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